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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應變須知

每年4月至11月為汛期,為保障民眾安全,請民眾外出時要小心自身安全,勿靠近危險河床、勿登山溯溪、勿觀潮、戲水及釣魚。

 

居家安全需注意:隨時注意防颱資訊、固定招牌門窗、備妥安全存糧(如泡麵、飲用水、乾糧…)及防災物品(如手電筒、電池、急救藥箱、收音機、手機…),以備不時之需。

 


發佈日期:2024-04-11       更新日期:2024-04-11       發佈單位:民政課       瀏覽人次: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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