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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遷葬

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往生者個人除戶謄本。

二、申請人與往生者間之關係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正本、戶籍謄本等)。

三、墓碑照片及墓碑之定位照片(拍在手機即可),照片須可辨識有幾大房(墓基位於私人地須檢附地籍謄本)。

四、往生者所有大房的身分證及印章;若已往生,則檢附其個人除戶謄本。

 

 

請至彰化市立殯儀館辦理。
地址:彰化縣500彰化市大埔路172號

電話:(04)711-8284

 

 

 


發佈日期:2024-03-13       更新日期:2024-04-23       發佈單位:本所       瀏覽人次: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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