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書面申請認養,經審查同意後,訂定認養契約。 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認養目的 (二)認養期限 (三)認養項目 (四)認養範圍 (五)認養經費 (六)認養之管理維護方式 (七)其它
彰化市公園、綠地認養契約書(範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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