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颱風來臨前注意事項:
1. 撥聽「166」、「167」氣象服務電話,或收聽廣播電台、電視播報的最新颱風消息。
2. 檢查門窗是否堅固,迎風面之門窗應加裝防風板,以防玻璃破碎。
3. 屋外懸掛之廣告、招牌以及雜物應即取下或釘牢。
4. 工地吊車應降下,鷹架圍籬應加強固定。
5. 準備收音機、手電筒、急救箱,並儲存足夠三天用的飲用水、食物及必要之生活必需品。
6. 發生緊急災害時,請民眾就近轄內避難所安置。
二、颱風過後注意事項:
1. 颱風過後,看到斷落之電線,不可用手觸摸,應通知電力公司搶修。
2. 颱風過後,儘速檢查房屋架構,電器及瓦斯管線是否損壞。
3. 外出時應避免接近受損招牌、交通號誌及路樹。
4. 災害損失,事後應通知里長、里幹事、警察派出所,並照相存證,以作為災害損失統計、防災檢討 改進之參考及稅賦減免之依據。
三、災情通報專線電話:
1. 彰化市公所災害應變中心 04-7201233
2. 110
3. 119
4. 彰化消防分隊 04-7612804
5. 彰化東區消防分隊 04-7200236
6. 彰化縣災害應變中心 04-7512148 (專線)04-75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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