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應檢附之文件及申辦須知: 1. 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第一類謄本正本及地籍圖謄本正本(都市計劃以 600 分之 1 非都市計畫以 1200 分之 1 以上為主)。 2.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 3. 申請土地屬都市土地者,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正本。 4. 詳細資訊可電洽(04)7222141 分機 1505
農用證明 01-00橫式申請須知.odt
農用證明 01-00橫式申請須知.pdf
農用證明 01-01申請書.odt
農用證明 01-01申請書.pdf
農用證明 01-02審查表.odt
農用證明 01-02審查表.pdf
農用證明 01-03勘查紀錄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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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證明 01-04委託書.odt
農用證明 01-04委託書.pdf
農用證明 01-05-(橫式)農業用地繼續做農業使用承諾書.odt
農用證明 01-05-(橫式)農業用地繼續做農業使用承諾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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