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是一個古蹟城市,清初稱「半線」,隸屬諸羅縣,古地名「半線」係採自平埔族「半線社」的語音翻譯;「半線」社原居地後來於建縣時改稱「彰化」,清朝政府為「顯彰皇化」政策之意,當時福建巡撫王紹蘭,在建縣碑記中,更有「保城保民『彰』聖天子丕昌海嶼之『化』」等句,至於另名「磺溪」係代表本地文化鼎盛,樹立了彰化人公平與正義的「磺溪精神」。 康熙二十三年(1684 年),福建沿海居民相繼東渡墾殖,雍正元年(1723 年)始將諸羅縣中間百餘里土地設為縣治,南至虎尾,北抵大甲,從此才稱彰化。由於接近中國大陸,以鹿港為貿易要衝,當為腹地的彰化遂成為本縣政治文化、商業中樞。光緒二十一年(1895 年)日本割據臺灣後,改彰化為臺中縣,後改為彰化廳,明治四十二年(1909 年)合併於臺中廳,改設臺中支廳,大正九年(1920 年)改隸彰化郡,昭和八年(1933 年)合併彰化街、大竹庄、南郭庄為彰化市,直屬臺中州管轄。 民國 34 年(1945 年)彰化市改為省轄市,下分彰北、彰西、彰南及大竹四區,民國 39 年(1950 年)合併四區,將彰化市與臺中縣南半部合併,成立彰化縣。彰化市則降為縣轄市,為彰化縣治,民國 40 年(1951 年)11 月 30 日成立彰化市公所。本市面積有 65.69 平方公里,目前已擁有 22 餘萬人口,分有 73 個里別,是彰化縣治的所在地,也是臺灣中部第二大城。
市公所則以市長為最高行政首長,其下設主任秘書及秘書各一人,分設行政、民政、社會、財政、農業、工務、公用事業、城市暨觀光發展(原名為觀光產業 105 年改名)、政風、人事、主計、寺廟等課室;附屬單位有清潔隊、幼兒園(原名托兒所 102 年改名)、圖書館、藝術館、公有零售市場、殯儀館。
本市人文薈萃、文化豐饒,飲食文化更是引人入勝,本屆市長林世賢先生,特此期盼大家一起來到彰化市「遊八卦山、拜南瑤宮媽祖、吃彰化肉圓」,親自體驗本市懷思幽情的古蹟,山水有情的美景和道地精饌的美食小吃。
歷屆市長說明
市公所位置:50045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 74 號 市公所電話:04-7222141 © 2024-2025 彰化市公所 本站建議使用現代化瀏覽器和 1920*1080 解析度來瀏覽,以達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