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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納骨塔規費

一、申請人身份證、印章及往生者死亡證明書(剛往生者)或個人除戶謄本(遷葬或他塔移出)。

二、申請人與往生者間之關係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正本、戶籍謄本)。

三、遷葬(起掘)證明書(遷葬者需檢附)或退塔證明書(他塔移出需檢附)。

四、塔位預訂單

 

 

請至彰化市立殯儀館辦理。
地址:彰化縣500彰化市大埔路172號

電話:(04)711-8284

 

 

 


發佈日期:2024-03-13       更新日期:2024-06-03       發佈單位:本所       瀏覽人次: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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