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身份證、印章及往生者死亡證明書(剛往生者)或個人除戶謄本(遷葬或他塔移出)。
二、申請人與往生者間之關係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正本、戶籍謄本)。
三、遷葬(起掘)證明書(遷葬者需檢附)或退塔證明書(他塔移出需檢附)。
四、塔位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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