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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短期出境

受理對象
一、年齡屆 19 歲之年 1.1 起至 36 歲之年 12.31 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具我國國籍在臺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
二、年齡計算:當年 - 出生年(例:民國 111年-92 年次=19 歲)。
     


請連結下列役政司網頁申辦
役政司-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網頁

 

 

 

 


發佈日期:2024-03-13       更新日期:2024-05-17       發佈單位:本所       瀏覽人次: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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