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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輔導國產毛豆外銷作業程序

作業程序重點說明如次:
一、執行期間:自114年11月4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二、執行單位:台灣區冷凍蔬果工業同業公會。
三、補助對象:合法設立並辦理產地毛豆契作、集貨包裝之外銷業者。
四、補助基準:輸日毛豆集運分級處理作業費每公斤2元(以海關出口報單實際數量辦理),每一執行單位實際出口數量未達50公噸者,不予補助。
五、申請期限:最遲於115年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六、其餘未詳列事項內容,請下載附件-「毛豆外銷作業程序」辦理。


發佈日期:2026-09-29       更新日期:2026-09-29       發佈單位:農業課       瀏覽人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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