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文件:內政部114年6月30日台內警字第1140876109號函頒「防空避難指引」。
二、旨揭演習期間,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規劃,將演練行動網路受阻;或因啟動災害漫遊及分級限流後,致行動網路頻寬不足,進而使行動網路降速等情境,演練地點及時間如下:
(一)北部地區:
1.時間:115年8月13日14時30分至15時(原訂13時30分至14時因故延後1小時)。
2.演練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宜蘭縣等。
(二)中部地區:
1.時間:115年8月10日14時30分至15時(原訂13時30分至14時因故延後1小時)。
2.演練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嘉義市。
三、考量演習期間,可能發生行動網路斷訊或壅塞情形,為避免民眾因通訊中斷致無法即時獲取避難資訊,請加強防空避難指引及相關避難知識宣導,以提升民眾自主應變能力;另請配合運用官方網站、社群媒體、通訊軟體群組、各項座談會等多元管道廣為推廣,宣導重點事項如下:
(一)平時準備: 請宣導民眾可至內政部警政署防空避難專區網站、警政服務APP、消防防災e點通APP或各縣(市)建置之防空避難處所查詢管道,預先以手機截圖等方式標註並儲存鄰近避難處所資訊,俾利平時或網路中斷時即時查閱;並參考上揭指引,建立避難基本原則及正確防護姿勢觀念。
(二)緊急應變: 演習期間或極端狀況發生時,應優先進入地下室或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避難;除依平時儲存資訊或現地防空避難標誌引導,並配合警察及民防人員指示迅速避難外,如無法即時進入避難處所,請參考上揭指引,依所在情境進行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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