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辦法相關訊息摘述如下(詳如旨揭辦法): (一)農糧精品伴手禮通路規劃:預計遴選15至20項農糧精品 伴手禮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D區之采盟免稅店(計5 處)、第一航廈出境3樓新東陽門市、高鐵桃園站、臺中站及左營站,計9處設置「農糧精品伴手禮專櫃」,實體通路販售3個月以上。 (二)業者資格:須依法登記,於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 公示資料所載營業狀況為營業中,且登記營業項目與麵 包、西點、蛋糕、餅乾、中式糕餅等烘焙炊蒸食品製 造、加工及買賣業務相關之法人、團體或公司。 (三)上架產品銷售抽成為產品售價40%左右。 (四)產品條件: 1、米糧加工產品,其國產米及米穀粉含量應占產品總重 量51%以上。 2、雜糧或蔬果加工產品,其國產原料乾重應占產品總重 量30%以上。 3、產品應具產銷履歷(TAP)、有機驗證、CAS優良農產 品驗證、或製造廠商取得ISO 22000、HACCP等其他相 關食品安全管理驗證之一。 4、參選產品應具在地特色及市場流通性,並以適合出境 人士作為伴手禮贈送者為原則,並避免出境後可能造 成檢疫疑義,如含肉製品(如肉塊、肉鬆等)含整顆蛋 或蛋黃的產品、生鮮動植物產品、液態蜂蜜、未烘焙 的種子堅果,以及生鮮蔬果等,屬高檢疫風險產品應 避免列入伴手禮規格。 5、產品包裝應具中、英文標示,並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管 理法相關規定,單價以新臺幣200元至300元為原則; 外盒包裝尺寸以不超過A4紙張大小為原則,並應符合 減碳環保及綠色消費理念。 6、參選產品須為常溫保存,自出廠日起算之保存期限應達3個月以上。 (五)執行期程: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本年6月22日止。 2、遴選會議時間:本年7月上旬。 3、農糧精品伴手禮銷售推廣期間:暫定本年8月起至11月 止。
二、旨揭推廣計畫報名表請至農業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首頁/新 聞最前線/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afa.gov.tw/)。 五、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連絡人: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 工業技術研究所陳薇如小姐(聯絡電話;02-2610-1010分機 213;電子郵件:lilian.chen@cgprd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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