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紓緩在豬瘟的禁宰期間,全國溫體豬肉攤商的營業損失,經濟部已從寬認定補助對象,擴大針對具備營業登記、豬肉承銷人資格及實際從事豬肉販售的店面業者進行補助。
即日起~11月30日止,本市各豬肉攤商可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彩色攤位照片」、「存摺影本」、「印章」至彰化市公所3樓公用事業課,並填寫切結書及領據等資料;請事先填寫好下面附件檔
本所造冊完畢後,將為您協助送件,後續將由經濟部商業署進行審查,每攤將有機會領取3萬元的補助。
若有相關問題可來電洽詢公所公用事業課,04-7222141轉1808,鄭小姐。
辦法及相關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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