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動「智慧韌性-永續安心」政策,提升農業轉型與升 級,規劃辦理竿採梅採購加工措施,申請方式及資格如 下:
1.由加工單位至「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完成帳號申請,並填報採購來源等資料,經事業登記所在地農糧署分署確認後,即可辦理採購加工作業。
2.加工單位於公告採購期間內,依每日實際採購量,當日須至系統填報,其累計採購量將作為該單位申請量;另各加工單位總累計採購量達公告執行目標量時,即停止填報。
3.供貨單位資格:近5年(109-113)曾辦理竿採梅廠農契作計畫之農民團體或產銷班。
二、採購期間分別為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加工期間為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獎勵補助標準:由加工廠向產地供貨單位以每公斤15元(含)以上採購;農糧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每公斤2元,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每公斤2元,且最低申請量10公噸(含)以上始予補助。
三、為落實本措施推動執行,建立廠農雙方互信互惠之加工產 業鏈,請供應單位及農友依本公告品質及規格繳果,未符 規定之果品不予補助;惟規格有特殊需求者,得由供購雙 方自行議定,不受品規限制。
四、其他注意事項及原則依「附件」-公告相關規定,並參照農糧署「輔導建構 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辦理,詳如附件。
公告-「智慧韌性-永續安心」政策.pdf
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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