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部(改制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9年3月26日訂定 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正式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制度且由農方一元化管理。為考量農產品產業特性與實務需求,促進產業升級管理,農糧署於110年1月8 日公布「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行政指導文件。因應農業部112年6月30日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 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修正規定」,特修定上揭指引,以符合產業執行需要,促進農糧類農產初級加工品之安全衛生與維持品質安定並產製符合消費者預 期品質的產品,落實產業永續經營與發展目標。
二、修正後之「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請下載附詳閱。
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產製計畫指引(1140303修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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