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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114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114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一案,彰化縣政府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發佈日期:2025-01-08       更新日期:2025-01-08       發佈單位:城市暨觀光發展課       瀏覽人次: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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