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112年8月底止,本公所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一)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二)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萬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0.0千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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