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證件(臨櫃/郵寄申請)
請填寫申請書1份(空白申請書可於公所網站/便民服務/申請表單下載)簽章並檢附以下文件:
1.申請人(所有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證明文件如房屋稅單、水電單) 。
3.登報作廢(需詳刊年度、字號及執照類別),申請竣工圖或設計圖免附。
4.如委託代辦,請受委託人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二、處理期限 6天
三、承辦單位 城市暨觀光發展課 04-7222141分機2505
備註:
執照字號為彰市工字第○○號、彰市駿工字第○○號、彰市義工字第○○號,請向本所申請;彰建都字第○○號、彰工管第○○號請洽彰化縣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