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友善家庭企業聯盟推動方案暨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試辦計畫,敬請惠予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504號函賡續辦理。
二、為鼓勵更多企業參與旨揭試辦計畫(113年度執行期程為113年7月16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請協助周知,並請有意參與之企業於113年4月16日(星期二)前逕洽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江依庭助理員聯繫(電話:04-7531895;電子信箱:jd950920@email.chcg.gov.tw),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檢送「教育部友善家庭職場聯盟推動方案」及「第二期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試辦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