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料 低收入戶老人年滿65無家屬或家屬無力照顧,可申請至內政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或中區老人之家安養及與縣府簽約之私人機構 ※ 所需證件 1.入住申請表 2.低收入戶證明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3個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 6.相片2張、印章 ※處理程序 備齊證件向戶籍地里辦公處或公所社會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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